在香港聘請外傭,僱主必須準備一系列文件,確保申請過程順利並符合入境事務處要求。以下將以更詳盡的方式,逐一解釋每項文件的內容、常見細節、注意事項,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補充證明。
必須為香港居民(包括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簽證的非永久居民,即高才通也可以!)
家庭每月入息不少於港幣15,000元,或擁有等值資產
能為外傭提供合適住宿,並與僱主同住
有實際需要(如家有小孩、長者或需照顧人士)
公屋單位(租用):需提供房屋署/房協批准外傭居住的同意書及租約副本(首四頁,載有地址及家庭成員資料)。
公屋單位(已買入):可用差餉單。
公司提供住所:需公司書面證明該單位供僱主及外傭居住,並附上公司最近三個月的用戶證明。
薪金證明:如僱主為僱員,需提供公司發出的薪俸結算書或銀行自動轉帳記錄(整份月結單)。
資產證明:如入息未達標,可用資產證明(如定期存款、物業)作補充,但一般要求資產結存不少於港幣350,000元。
自僱/公司董事:需提供稅單、公司報稅表及商業登記證等。
配偶名下:結婚證書
父母/子女名下:出生證明
房東名下:租約副本
公司名下:公司證明及相關文件
所有文件需為正本或清晰副本,並確保資料一致
如遇特殊情況(如單親、家庭成員為長者/殘疾人士),可附上醫生證明或相關解釋信
遞交方式可選親身、郵寄或網上,建議預早準備以免延誤
文件不全或資料不符,入境處有權要求補交或拒絕申請
家庭成員出生證明
舊僱傭合約及現有外傭資料(姓名、身份證號碼)
可額外提供醫療證明或特殊照顧證明,以加快入境處批出簽證的進度
其他由入境處要求的補充資料
香港聘請外傭過程中,僱主需準備的文件繁多且細節要求嚴謹。建議僱主逐一檢查文件內容、確保資料一致,並根據自身情況預備額外證明。遇有疑問,宜向專業中介或入境事務處查詢,確保申請順利通過。